导读:诊所好心帮忙,收了病人5元,却因此被罚2万!
男子请求补开病历
今年7月,一男子到南山区的“***内科诊所”,声称前两天生病向公司请假,现在需要补交病情诊断书,想问诊所能不能补开病历......
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不能补开病假条!不过,在该男子的多次询问后,女工作人员开始松口了......
按照该男子所要求的,给他开了一张“急性肠胃炎”的诊断说明书,填写上了男子的姓名、诊断和处理建议等信息,并在最后加盖了诊所公章,医师署名一栏签上名字。
“诊断证明书”开完后,工作人员表示需要交5块钱,但当男子看到桌上放有处方笺并询问能否同时开具时却遭拒绝,该男子最终拿到了一张写有“急性胃肠炎”,处理及建议包括“对症治疗、休息两天”的“诊断证明书”。
罚款2万诊所负责人大喊委屈
南山区卫生监督部门介入调查后发现,此行为是违法开具“诊断证明书”。
“我们也是出于好心帮助他才开了这张‘病假单’,刚开始都拒绝过好多次了,后来他多次恳求,说之前在我们诊所看过病只是补开个证明,我们才开的!”诊所负责人说。
那么为什么诊所开“诊断证明书”还要收费?
诊所负责人表示:“我们收5块钱只是象征性的,主要还是为了方便患者请假,要多给别人方便这样诊所生意才会好点。”
对于开具“诊断证明书”并签字盖章的那位工作人员,诊所负责人解释:“她最近才来诊所临时顶班,还没给人看过病,开了一张‘诊断证明书’后就没再来,也联系不上。”
卫监执法人员经过充分调查,确定该诊所违规开具“诊断证明书”,并告知诊所负责人将面临罚款元的行政处罚时,诊所负责人情绪激动,但最终还是接受处罚并表示引以为戒。
该诊所行为属于出具虚假的医学证明文件
该诊所给未在诊所内就诊的人开具“诊断证明书”,是属于出具虚假的医学证明文件!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也有明确规定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的,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疾病诊断证明书是医生出具给病人,用以证明其所患疾病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常常作为病休、病退、伤残鉴定、保险索赔等的重要依据。所以,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一定要慎重对待疾病诊断证明书,严禁违规地以补开“病假条”等名义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
丨文章来源:整理于深圳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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