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53号)精神,深入完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树立“生产者防疫、受益者付费”理念,支持市场机制在强制免疫疫苗经销、采购、免疫服务等环节起决定性作用,加快建立富有活力、高效规范、监管有力的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近日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年)》。

另外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编写了《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指南》,并印发至各相关单位,要求参照执行。

猪场补助怎么发?一起看看方案节选内容:

一、补助范围

(一)补助病种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二)补助对象本市范围内的猪、牛、鸡、鸭、鹅等规模养殖场。规模养殖场的标准,按照《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及其备案程序的通知》(京农发〔〕34号)执行,未达到上述规模标准且具备自主免疫条件的场户,可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实施“先打后补”。(三)补助条件1.疫苗合法合规。能够严格按照补助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要求,从合法正规渠道自行购买、贮藏和使用国家批准的强制免疫疫苗,且疫苗病种(亚型)适用畜禽范围与申请补助的畜禽一致。2.免疫效果达标。补助周期内,场内畜禽应免尽免,经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监测,抗体合格率达到70%(含)以上。

3.履行法定职责。能够严格履行建立免疫档案、佩戴畜禽标识、申报产地检疫、无害化处理、动物疫情报告等法定责任义务,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监督管理,且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4.如实填报信息。能够通过“牧运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