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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发了这条朋友圈,有小伙伴表示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

就索性整理成一篇文章吧!

这条新闻相信大家都看到了。互联网大厂的员工猝死,一搜一大堆——

年2月4日,哔哩哔哩内容安全中心25岁员工在家中突发脑出血死亡;

年11月5日,比亚迪36岁员工因加班导致猝死;

年3月25日,一位京东37岁程序员因加班在工位猝死;

年12月29日,拼多多23岁女员工在与同事走路回家的路上突然猝死倒地;

这次大家谈论的点集中在这位员工的太太身上——

老公去世,老婆刚刚怀有身孕,家里每月2W+的房贷,还要还30年!

人走了,留下一堆债。

字节跳动公司表示会提供抚恤,具体多少不知道。互联网大厂可能不会小气,我们普通打工人怎么办呢?

先说说大家问得最多的意外险。

保险法的定义是,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很明显,猝死不算意外。

那包含了猝死责任的意外险,就一定能赔么?

不一定!具体要看条款——

例如下图这款意外险,要求“6小时内死亡”。字节跳动这位员工是在抢救41小时之后去世的,并不符合条件。

而下图这款意外险的条款描述是“72小时内”,可以赔付。

据我所知,还有产品约定的是“24小时内”,“48小时内”,具体以条款为准。

保险就是一堆冷血且死板的条条框框,完全有可能差一点儿,少赔大几十万。

除了猝死,其他如食物中毒、中暑、高原反应等等,也不算意外,意外险能赔吗?

还是那句话,以条款为准

(某意外险的免责条款截图)

答应我,一定要养成看免责条款的好习惯!

单独聊聊食物中毒,很多产品的免责条款没写,但实际理赔要特殊情况特殊考虑。

前段时间我有一位客户因为在家里吃口蘑而导致食物中毒,入院治疗,医生在诊断书上写的是“急性肠胃炎”,能赔么?

我查了资料,食物中毒在实操中有争议,目前比较通用的说法是:一般3人或3人以上集体食物中毒症状者,可以视为意外事故,意外险可赔(应该需要相关部门提供资料证明)。

单独个人或两人食物中毒了,那八成是你自身肠胃能力太弱,这不算意外…

回到前面的案例,这位年轻太太的悲痛完全能够理解,身为经济支柱的老公突然走了,留下还未出生的孩子和巨额房贷,她自己应该没有什么挣钱的能力,面对双重巨大打击,心态自然崩了。

这也是我们大多数普通家庭的风险,哪对小夫妻不是上有老下有小,背后还有高额房贷?

有能力的人请至少买一份定寿吧!

定期寿险保费并不贵,以网红定寿华贵大麦版为例,30岁男士购买50万保额,保30年,30年缴费的话每年最低¥.5。

重要的是定期寿险没那么多幺蛾子,不管是意外还是疾病,甚至自杀(投保超过2年),都可以得到赔付。

定期寿险还有个别称是“房贷险”,个别银行甚至会在客户申请房贷时强制要求他们购买,这也是转移风险的手段。

免责条款也很少,华贵大麦的免责条款最少,仅三条——

PS:千万注意多看两眼条款,有的产品战争暴乱不赔的哦!如果不幸遇到俄乌开战、或是当年的HK暴乱,就只能瓜起了。

(来看个免责条款多的定寿↑↑↑)

最后感叹下,网上居然有喷子指责这位怀孕的年轻太太,老公死了第一时间担心房贷…

这不是人之常情吗?人已经走了,活着的人还要继续生活,想这个有什么不对?

中国人的习惯是,越亲近的人越忌讳谈生死。

我们保险行业因为工作却经常谈论生老病死。

这不应该是禁忌,每个家庭成员都有自己的家庭责任。提前做好规划,才能更好的生。

(自查下猝死风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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